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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孟祥為 六月五日晚上八點多,大隊治保和鄉里派出所警察三個人來我家,問我身份證有沒有錯誤核對一下,我說“沒錯”。隨後,警察拿出一張紙,要我在上面簽名和按手印,也沒說甚麼。我也沒多想。既然我的身份證沒有錯,我不應該在上面簽名和按手印。錯在自己當時全站在人的立場上看待這件事,沒有站在法的角度看。只怪自己平時學法少,正念不強,讓舊勢力鑽了空子。嚴正聲明:我當時的簽名和按手印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0/1585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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