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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京生 我於1999年11月底至12月中,被中共邪黨抓去關押了21天。連續五天五夜邪惡不准我睡覺休息,在被迫害中和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,我違心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鄭重聲明:在被關押期間,配合邪惡的言行與寫的“保證書”、簽字等全部作廢。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堅修大法到底,正念正行,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4/1588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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