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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蘭 九九年迫害開始時,惡警和街道天天到我家來騷擾,我就寫了“今後保證不煉法輪功,不去北京”,同時還交了幾本書、一盤煉功帶和一盤師父教功錄像帶。惡人叫一學員寫“對自焚的認識”,不寫就罰款四千元,他不會寫,我就寫了一句謗法的話。還有一個同修,家中的真相傳單被他母親發現後給藏起來了,並告訴他在我家呢。事後他母親告訴我,如果他兒子要來找傳單,你就說燒了。同修來問時,我就說“已經燒了”。幾年後,他母親真的燒了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6/1589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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