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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光秀 99年7月初,為護法去省委信訪辦上訪,它們把上訪情況告訴了學校。7月14日學校找我,叫我寫“保證”,不要煉法輪功了,我就寫了。7月22日以後,在強大的壓力下,學校找我交書、填表。我交了幾本書、填了表。一天晚上,學校把我們煉功的人都找去聽廣播後討論發言,我說“要和中央保持一致”。2001年的一天,派出所警察拿一張表到我家叫我填名字,我就寫上了。鄭重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6/1589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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