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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常林 一九九九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。2006年3月被邪惡非法抓進看守所關押。3月9日,邪惡又逼迫我寫“保證書”後,才放我回家。我就寫了“保證不煉法輪功”。同年九月,被非法押送到x旅館洗腦班十三天。在洗腦班上,邪惡每天都叫我寫“心得體會”,我寫了很多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話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6/1589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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