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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忠英 2007年5月24日,我因在街上貼真相資料,被幾個邪惡的所謂巡防人員抓住,被非法拘留五天後,強送到洗腦班。因此,我單位領導受到批評,全校職工在經濟利益上受到很大影響,邪惡威脅說:“如不悔過,七月份事業單位長工資學校不能參加。”幾天後,單位領導一看我不寫“悔過書”,就叫別人替我寫,寫了叫我抄,我被迫抄了“三書”。違心的向邪惡低了頭。在此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18/1590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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