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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冉瑗德 我於2007年4月13日被當地邪惡公安綁架到地區洗腦班迫害,我堅信大法,6月28日洗腦班被解體我被放回家。這期間我丈夫曾因受不了打壓而向邪惡機關寫過負責教育我、監視我的所謂保證書,他所保證的這一切我都決不認可。特在此發表嚴正聲明:我丈夫在高壓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一切言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0/1591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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