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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林香

    我被惡警抄家,抄走了師父的法像、經文、錄音機、《明慧週刊》等。之後,我也被綁架進公安局。在名、利、情與求安逸心等執著的帶動下,我妥協了邪惡,寫了“不煉功”保證,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。我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,嚴正聲明:所寫“保證”作廢;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否定舊勢力的邪惡安排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0/1591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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