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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葉輝 讀了第286期明慧週刊的《機會與成熟——與跟邪惡簽字的同修交流》一文,我的內心受到強烈震動,不由得想起了幾年前我做的錯事。當時,當地派出所要單位每個人在一張所謂的“綜合治理責任書”上簽字,其中有“不參加法輪功非法活動”這一條。由於怕心,以及礙於面子,我糊塗的簽了字,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。嚴正聲明:所簽的所謂“責任書”全部作廢。以後要更精進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1/1591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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