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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燕卿 二零零四年因向世人講真相,被壞人發現,被綁架到當地看守所,後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在非法關押期間,被強制洗腦、恐嚇威脅,我違心的配合邪惡的要求,同時寫下“四書”,被迫照像、摁手印。在中共惡黨搞所謂的“現聲說法”中,違心的做了不該做的事,犯下了罪過,嚴正聲明:以上我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4/1592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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