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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沉慧清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的一天,在派出所施加的高壓下,我丈夫代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並簽了名。我鄭重宣告全部作廢。我要跟隨師尊學法、煉功,直到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4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4/1592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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