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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夢賢 2007年4月,當地兩位同修被綁架,我也被非法抄家、綁架。雖然在師尊的加持、同修的積極配合下,我18天後闖出魔窟,平安回家,但是這其中也有令人痛心的地方。在邪惡的謊言欺騙下,我在被認為無關緊要的地方簽了字、作了問話記錄,這也等於是配合了邪惡。事後我醒悟到正法到了最後階段,我的悟性竟然還這樣差、人心還這樣重,我愧對師父。嚴正聲明:當時給邪惡的簽字和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尊交待的三件事,修好自己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5/1595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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