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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康秋月 我於2006年4月26日,被國安、國保非法抓走,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出於怕吃苦、怕受罪的心,我違心的給邪惡簽了字。出來兩個月以後,我就發表了嚴正聲明,以前給邪惡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沒想到後來邪惡又到家�堥蚥�我簽字,一直到滿一年。現在我悟到由於自己的怕心遲遲不去,邪惡抓住我的執著不放,今後我一定要堅修大法,從根本上去掉怕心。嚴正聲明:以前我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;我所簽的名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走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,一修到底,圓滿回家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8/1597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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