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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愛珍 我在送真相救度眾生時被巡防惡人舉報,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,並被非法勞教一年。在殘酷的迫害面前,我承受不住壓力,由於怕心和放不下的執著,向邪惡妥協,違心的向邪惡寫了不應該寫的,說了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說的,給大法和師父抹了黑,褻瀆了大法弟子的神聖稱號。我感到無比痛心和慚愧,自己下決心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勇猛精進,學好法,放下自我,做好三件事,堅定大法,金剛不動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在此嚴正聲明過去所寫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29/1597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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