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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鄂俊源 我在上小學四年級時,媽媽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裡,學校校長和老師聽說我也煉法輪功後,就把我叫到辦公室,強迫我說“不煉了”,我不表態,就不讓回家,後來我點了頭。有一次,校長在學校看見了我,又問我“還煉不煉法輪功了”,我說“煉”。她說“那你在上學期間別煉,以後再煉吧。”當時我說“行”。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30/159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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