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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娜嫻 九九年7.20後,我屈從邪惡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在單位召開的會上,自己曾表白自己“只是接觸過”,並表示自己“以後甚麼功都不練了”。妹妹被惡人舉報,單位找其寫“認識、保證”,我說“就按照它們的要求寫”。後來妹妹又問我書怎麼處理?我說“那你就燒了”。怕街道來家查,自己把講法磁帶芯拽出來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30/159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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