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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曉芹 在1999年7月20日我到省政府上訪時,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。當時說了不該說的話,寫了不該寫的“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當時所寫的“保證”以及後來自己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和材料,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7/30/1598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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