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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正春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由於學法不深,在修煉的道路上走了很多彎路。特別是在勞教所,不是以法為師,站在大法的基點上,而是站在人的基點上,以致被邪悟的理矇蔽,曲解了大法。因邪悟,我做了很多的錯事,罵師父、罵大法、協助邪惡給同修洗腦,更有甚者,我還出賣了同修,致使該同修被邪惡抓進看守所遭受酷刑折磨。邪惡把辣椒粉混在稀飯裡強行給該同修灌食,使她的身體受到了很大的摧殘,不久就死了。這件事對我震動很大,良心受到很大的譴責。從勞教所回來後,我思想也沒有清醒,把師父的法像、煉功帶都燒了。在同修的幫助下,耽誤了近四年時間的我又走進了大法。慈悲的師父沒有嫌棄我,給我淨化身體,點悟我。我要努力趕上來,加緊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彌補浪費的時間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多學法、學好法,正念正行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解體一切邪惡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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