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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俊平 我在1999年7.20期間,因學法不深,進京護法目地不純,被邪惡鑽了空子,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、洗腦班受迫害。因有怕心,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我向邪惡妥協,曾兩次出賣同修,多次給邪惡簽過“保證”,並答應過邪惡的條件。通過集體學法,我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,我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給邪惡簽的字、寫的“保證”及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多學法,不斷修正自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6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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