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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彩荷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,鎮政府五、六個人來到我家,搶走了十本大法書和全部大法資料,還把我關在鎮政府一夜。邪惡威脅我說不給我丈夫退休金,不讓我大兒子上班,不讓二兒子上大學了,逼著我寫“保證書”。我說:“我不會”,他們就叫我大兒子代我寫了“不煉功”保證,我按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兒子代我寫的“保證書”、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過錯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/15994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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