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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鹿翠蓮 我1998年得法。2005年12月,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、非法抄家,被非法判勞教1年3個月。在勞教所慘無人道的迫害下,我出現了怕心,違心的寫下了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,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在被邪惡非法關押期間的所寫、所說全部作廢。聽師父的話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2/1600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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