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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愛蘭 2000年,我和同修去北京證實大法,剛到了天安門,就被便衣把我倆拉上了警車,直接開到前門派出所,當天下午又把我們送回縣勞教所。到那惡警叫報名、報地址,我們不報,給照像、量血壓,最後叫簽字,我就把字簽了。聲明: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今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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