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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保英 2000年,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。從看守所回到家,由於怕心,我把家中的大法資料燒了,做了不該做的事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3/16006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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