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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蓋淑雲 九九年七二零後,我曾經因為害怕被抓,讓孩子開車去農村把大法書扔掉了。這幾年我不斷反省自己,我真是悔恨自己,深深感覺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最近經同修鼓勵與幫助,我決心振作精神,回到大法修煉中來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過錯,精進實修,做好三件事,走正走好今後修煉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4/1601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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