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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志敏 7.20之後外甥代我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我在4.25上市政府證實法時,被當地警察抓捕。惡警揚言不寫“保證”不讓出去,當時親人代寫了所謂“保證”。鄭重聲明:親人代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5/160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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