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克永、張呂環、徐殿文、孟憲琴、馬炳籃、劉克蘭、鄭艷輝、王海霞、閻秀英 被邪惡欺騙,被鎮派出所以辦第二代身份證為名,照了像,簽了名,並按了手印,現聲明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9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7/160348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