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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家珍 2001年上半年,保衛處的幹事無理闖進我家,要抄家,向家人施加壓力,最後我被情牽動,違心的在抄家證上簽了字。2002年10月,我因撒發真相傳單時被公安關進看守所。當時我絕食抗議它們的迫害,耐心地給它們講真相,第七天它們偽善的說“放你出去”,叫我簽字。這下,我歡喜心、怕心出來了,迷迷糊糊簽了字。隨後它們又把我送進了洗腦班。二個多月過去了,有人告訴我:“如果你三個月內出不去,就得送去勞教”。這下,我怕勞教、執著出去的心又出來了,就配合邪惡,違心的簽了口供、按了手印,最後還給邪惡寫了一封“感謝”信。我愧對師尊,後悔至極。現在隨著正法進程的加快和學法的深入,我再一次深深的剖析自己,認識到了自己是因有執著親情的心、歡喜心、怕心、常人的狡猾心,致使法理不清,順從了邪惡的安排。這一切都是修煉路上要去的執著,我把它挖出來,徹底解體它。嚴正聲明:以上所有簽字、按手印及寫的“感謝信”全部作廢。紮紮實實的學好法,用法歸正自己的一切,勇猛精進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救度,做好三件事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8/1604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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