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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明珍 七二零時,我剛得法一個月,打壓以後就不煉了。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,我又走回大法中來。同年九月十九日,我被邪惡綁架到縣看守所,邪惡讓寫“悔過書”,由於學法不深,我寫了。現在才明白,師父為我們承受太多太多,我還誹謗師父、誹謗法,我這樣做太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了。嚴正聲明:我寫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認真做好三件事,一定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8/16041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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