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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幼慈 99年7.20迫害法輪功剛開始時,在當地居委會逼迫下自己把師父的法像、法輪、《論語》還有一部份資料和師父廣州講法一套交給居委會。2001年,大女兒遭迫害時,外孫女前來報信,叫我們趕緊收拾大法資料,由於自己的怕心,慌亂中毀壞了一張師父法像,還說了一句不尊敬師父的話,撕毀了一些資料。聲明: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9/1604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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