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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穎 我一九九六年得法。二零零零年七月,我被非法抓進了公安局。在公安局,惡警們在我身上動用了各種酷刑、吊銬、電棍、打嘴巴、木棍打、“騎摩托車”等。我被迫供出了同修,導致她也被非法抓、被勞教。在看守所裡被非法提審時,我把我知道的都說了。二零零零年十月,我被非法判勞教三年。在教養院的黑窩,邪惡每時每刻的採取各種方式圍攻式的進行洗腦,經常採取各種體罰方式,如蹲、站、不讓睡覺。我違心的寫下了“三書”(悔過書、決裂書、保證書),我開始接受邪悟。我被安排做其他學員的洗腦工作,又強迫我負責生產勞動。我負責的分隊有一百多人,每天我都要安排做洗腦工作,強迫學員按照惡警院規、隊規做,唱歌、背院規等,還經常組織學員學習惡黨編的誹謗師父、誹謗大法的書藉以及惡黨的黨章和書籍,然後組織座談討論,必要時還要寫成書面的體會文章。每當“五一、十一”、春節,按照教養院要求,組織排練節目,為惡黨,惡警歌功頌德,污蔑師父、污蔑大法、歪曲事實。讓家人送“錦旗”給惡警管教,籌集資金做“牌匾”贈送管教。教養院經常對悔過的學員進行考核、發考卷,或寫批判文章,我和惡警管教共同審核,同時我還整理了一些不悔過學員的黑材料,臨解教時交給了惡警管教。還交出大法書籍和大法所有資料、講法帶、師父的法像和法輪圖。江羅集團的干將劉京等人以及省、市610邪惡組織、司法局經常來調查,在勞教所座談採訪,我被多次叫去參加,並昧著良心說了一些詆譭大法的話。還弄虛作假、製造假相來欺騙媒體。一次港台合作採訪,瞭解教養院對待法輪功的生活管理以及洗腦問題,我配合邪惡製造假相,並對不悔過的學員轉移,怕她們說實話,因為教養院對外宣傳的都是假的。還給當時抓我的公安局寫了“感謝信”、一份加入惡黨的申請書。在全教養院的解教大會上,向惡黨發誓,在事前準備的大白布上可恥的簽上了自己名字,還代表解教人員發言。2001年6月,我回家後,幾次主動回教養院,並被教養院安排一次去××教養院做洗腦迫害一個星期。比我先解教的放回家的學員找到我,說我錯了,我不但不聽反而匯報給了邪管教。聲明:我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堂堂正正的走師父安排的正法路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3/1607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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