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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建國 一九九九年7.20後,在邪惡的高壓下,我被迫違心的做過三次“表態”:第一次是在迫害開始後單位組織的邪黨小組會議上,我錯誤的表示了自己在政治上“留下了污點”,並含糊的說了一句“先記下這筆帳吧”;第二次是在二零零零年,我所在單位邪黨黨委書記為完成公安機構的審查要求,背著我以我的名義寫了一份文字材料,得知後我也未表示拒絕和反對;第三次是在二零零零與二零零一年之間,我所在單位邪黨組織部門向上報告所謂“法輪功人員的悔過”情況,填寫報表並順帶與我見面,我沒有表示反對,並順從的出具了當時我負責掌管的邪黨的黨委公章。此外,在二零零一年期間,工作中主動的宣傳過江鬼的所謂“三個代表”,並在慶邪黨生日活動中編撰節目歌頌邪黨及“三個代表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背離大法的表態等一切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、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5/16085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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