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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習林 由於對親情的執著,老伴過世,兒子不在家,我的壓力太大,以致做出對不起大法的事,將部份大法書、師父法像等燒燬了。經與同修切磋,我知道這是對大法犯罪。另外,幾年前,惡人為了阻止大法弟子洪法,讓我們寫“保證書”,我雖沒寫,但由同修代筆簽了我的名字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;別人代簽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下決心走大法修煉的路,永不變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8/1610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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