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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述棠 2006年12日18日晚,本人被惡警非法帶到賓館,要我說出資料的來源,不說就把我的雙手銬在後背,手都銬青了,不說惡警就打罵我。到了深夜,惡警們休息,推開鐵窗,把我銬在鐵窗上了一個晚上。第二天下午,又問我資料從哪來的,後來我只好承認了。19日晚,又從賓館把我非法押到派出所。20日中午,就被非法押送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每次非法提審時,我就承認有200餘份資料。到14天時,辦案惡警來了,非法提審完了後問“以後出去還煉不煉”,叫我寫“悔過書”,不寫就出不去,就這樣又加了15天。07年元月15日,我配合了惡警寫了“悔過書”,還要我寫監規第八條,我說“不會”,它們拿來讓我照著抄了。聲明: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19/1611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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