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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勳卿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,我在發大法資料時,被當地公安迫害,非法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裡,由於自己對法不堅定,被迫做了許多對大法和師尊不利的事情,給大法造成了許多不好的影響。我深感愧疚,特此聲明:我過去一切對大法不利和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精進實修,徹底否定舊勢力的迫害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不良影響,緊跟師父,實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25/1614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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