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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建玲 我於零三、零五年在勞教所給邪惡寫過“不在勞教所煉功”的保證,並且寫過對師尊不尊敬的話。通過學法,我悟到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,無論何時何地都應該堅持做好三件事,都應該堅信法、堅信師尊。嚴正聲明:當時所寫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以前的損失,認真做好三件事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8/25/1614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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