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殿發、劉風金 我於1月17日在派出所的逼迫下,因為自己學法不深,當時理智不清,寫下了不學法,不煉功,不上訪的詞句。自己感到不符合煉功人的標準,通過學了3月19日老師的講法,更深深地提醒了我。現聲明以前寫過的材料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17/1002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