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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松柏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,派出所要我去問清情況,不曾想,限制我人身自由,斷我飲食,餓我倆餐。次日逼我家人交兩千元現金,並違心的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。在此特此聲明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1/1618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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