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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亞恆 我於2007年6月7日被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於單位綁架,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一個月。被非法關押期間,被強迫提取了指紋、掌紋,並在指紋表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3/1618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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