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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冀德琴

    我於2006年9月給人講真相時被舉報拖到派出所,在師尊的看護下及大法弟子的加持下,當晚七點正念回家。前幾天我被要求到預審科辦去年的手續,我本應正念抵制,可由於經辦人是兒子的同事,礙於人情,我按了手印,符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當時順從邪惡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堅定跟師尊走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8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4/16189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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