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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麗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八日,我被公安局的惡警綁架到看守所,並被抄家,在邪惡迫害下,被迫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寫的東西,全部作廢。用實際行動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正念正行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時時用大法嚴格要求自己,做一名真正實修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8/1622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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