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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霞 由於學法不深,沒有在理性上認識法,在邪惡的壓力面前不夠清醒,(有放不下的執著心)不能堅定自己在法中的正悟,被邪惡鑽了空子,寫了“保證書”,在當地派出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材料上簽了字。2001年5月11日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抓,被非法拘留113天釋放,在釋放證上我簽了字。出來後得知親屬已交4065元錢,取保候審。我認為一切配合邪惡的做法都是對邪惡的縱容。修煉是非常嚴肅的。在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迫害時無論是親屬還是本人所說、所寫的有違背大法的言語、字據全部作廢。並決心在今後的正法中“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。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”(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),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,真正從人中走出來,正念除惡,加倍彌補過失,兌現史前的誓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/223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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