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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宗海霞 我於2000年12月3日進京上訪。由於心性不到位,中途被惡警抓回,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40多天。在其間由於學法不深,常人情、怕心又重、又急於想出來,我寫了“不進京上訪”的“保證書”。現在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這種作法的錯誤的嚴重性,給自己和大法抹黑。作為大法弟子,證實大法是我們的神聖使命,這是對大法、對自己、對眾生負責。所以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作為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我要用實際行動加倍彌補,全面、細緻地向世人講清真象,跟上正法進程。我要用我的生命去捍衛宇宙的真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/223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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