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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鳳英 我是九九年一月得法修煉的。2ooo年九月上北京證實大法被邪惡綁架,被非法押送到公安分局拘留所,非法拘留四十天後押往教養院。在這期間,被迫寫過“悔過書”。同年十二月,在勞教所被洗腦了,寫了“三書”。2oo1年元旦後,我在邪惡的單子上面簽了名,後來聽說是拿到日內瓦人權會上去了。又過幾天,又在上面控告師父的紙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“解教”的時候,惡警讓宣誓,自己也說了違背大法的胡話。然後惡警所長讓在它的留言本子上留言,我寫了幾句感謝之類的混話。後來聽說,被它發表在邪黨的黨員月刊上。在勞教期間,給學員洗腦,還幫人寫過“三書”。2oo1年6月25日回家二個月左右,又被公安分局夥同監獄保衛科(即610辦公室)劫持到洗腦班強迫給人洗腦。嚴正聲明:自己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16/1627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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