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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欽雲 我於九九年五月得法。在七二零大法遭受迫害時,單位召集所有煉法輪功的學員開會,那時單位保衛科受江氏集團幕後指使,宣佈不准再煉法輪功了,還要每個人寫“保證書”。我雖然沒寫“保證”,卻當時在會上就說了“不准煉就不煉了”。直到二零零三年,在師父的點化下,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才又回到大法中來。嚴正聲明:以前在壓力面前所說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。從新做起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21/1630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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