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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荷 99年7.20時,因我學法不深,人心凡重,在怕心驅使下,把師父的法像燒了,犯了大罪。這幾年以來,我一直為此事深感愧疚,但又無勇氣上網發表聲明,用種種藉口,來掩蓋自己的錯誤。今天,我再也無法原諒自己,我對不起師父,我錯了。嚴正聲明:以上對不起師父的行為作廢。以後我要理智、清醒的走師父安排的路,做師父合格的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22/1631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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