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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有芬 二零零二年的一次法會中,由於邪惡迫害,我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,由於當時法理不清晰,沒有明白師父的法理,於是就在邪惡的要求下按了手印,這是配合邪惡在犯罪。現在特發表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,全部作廢。不承認邪惡強加給我們的這一切,堅決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25/1632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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