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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菊霞 我是1998年得法的。99年7.20後,被邪惡鑽了空子,違心的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。鄭重聲明:以前寫過的“保證書”、 配合邪惡所簽的字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,走正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26/1633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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