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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淑芬 我於1999年5月在部隊,由於承認4.25去了中南海,被單位非法隔離審查迫害,在邪惡的壓力下,違心的寫了“不修煉大法”的話。2001年2月在洗腦班被迫害,被邪悟者欺騙,寫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。2001年5月,又被610迫害,又寫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。2002年10月,在勞教所被迫害,又被邪悟者欺騙,放棄了修煉,寫了許多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利的話。在此聲明:以上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9/29/1634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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