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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俊芬 九九年7.20後,縣不法官員當我不在家時非法抄走我大部份大法書。由於怕心,在回家後我把剩下的兩本大法書也燒掉了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做所說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和事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6/1639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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