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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盛清秀 99年7月23日早晨,我被惡警抄家,我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第二次,在上北京在車上,我被邪惡攔截,被關在派出所半個月,後來丈夫代寫了“不煉大法”的保證書。2000年,我又因發資料被抓,被判二年。被邪惡洗腦後,我把帶進去的二篇經文交給了邪惡。由於怕心,我還配合邪惡給別人洗腦。過年時,邪惡要我參加它們指定的活動,我也參加了。2003年,經過同修的幫助,我又開始正式學法煉功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加倍彌補過錯,救度世人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8/1640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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